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区间内可托运行李和一辆按包裹办理的自行车,或不带汽油的单人轻便摩托车。每张客票可托运行李两次,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
旅客托运的行李重量在50公斤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公斤时(行李中由残疾人用车时为75公斤),对超过的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旅客凭旅客票第二次托运行李时,不论第一次托运行李重量是多少,都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
旅客托运行李不客票到站远的车站时,应分别按行李和包裹运价计算,加总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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