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无法打火启动,教练竟指挥学员挂挡冲车,结果造成车辆冲上街道,致一死一伤。
近日,经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王彦平、魏银丽有期徒刑各二年。
2015年10月6日上午,在驾校学车不久的魏银丽为学习驾驶技术,联系王彦平教其练车。11时30分,魏银丽练车结束后,王彦平驾车来到该县灌河路罗池贯加油站加油,因车辆无法点火启动,王彦平竟指示驾车经验不足的魏银丽挂二挡冲车。由于魏银丽操作不当,车辆冲入街道撞上在街道边卖馒头的温某,随后又与驾驶电动车经过的毕某相撞,造成温某当场死亡,毕某受伤。
经淅川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王彦平、魏银丽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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