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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余元货物途中被盗 物流公司仅赔800元

时间:2015-04-17 | 来源:互联网 | 阅读:119

话题: 物流

价值22.3万元的货物通过德邦物流到北方某省,没想到途中有6万多元的货物被盗,德邦仅赔托运方800元的损失,这合理吗?昨日,记者接到托运人郑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刚开始德邦物流表示会赔偿被盗货物的全部损失,在拖了几个月之后,现在仅赔偿800元。

业内人士建议,一些大的生产厂家在全国市场走物流时,应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足额的货物保值,这样可以避免物流公司因货物丢失或者损毁,托运双方就赔偿的问题产生争议,另外,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保值保险,保险的费用更低,货物在足额保值之后,理赔更有保障。

托运人:

损失10万物流仅赔800

郑先生所在的公司主要向汽车厂家和全国各地经销商供应车载导航。“我们每个月发往全国走物流的费用约有10万元左右,去年年底与德邦物流签订合作协议,没想到第一单货就在半路上被盗了。”郑先生告诉记者,这批货1月中旬从中山发出,货物清单的出厂价值就已经达到22.3万元,在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值超过30万元,因为我们发货量大,德邦物流给出了比较大的优惠,这批发往北方某省的物流费如果走其他物流公司需要2000多元,而与德邦合作可以节省700元,但没想到货物在发至目的地的高速途中被盗了。

郑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德邦物流中山南区城南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向总部申请全额赔偿,没想到拖了几个月之后,总部仅答应赔偿800元,公司损失达10万元。”

物流公司:

声明保价价值过低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区城南营业部经理赖鑫鑫表示,这批货物被盗后,德邦物流已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总部也积极地与公安机关协调,希望可以追回这批货物,但目前没有具体的消息。

托运货物清单上的价值是22.3万多元,可这批货物托运单上面的保价声明价值是2000元,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货物丢失部分后,物流方只能按照声明保价价值和损失比例来承担,折算完之后只能赔偿800元。赖鑫鑫介绍,“总部按照相关协议,只审批了800元的赔偿金,中山南区城南营业部作为下属子公司也没有办法,毕竟理赔的金额都是要厂家批准。对于理赔金额过小的情况,南区城南营业部愿意再额外赔付托运人3000元。”

德邦物流总裁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田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线的运营公司也可以根据客户的过往业务量,以及诚信程度,对损失货物申请接近实际损失价值的赔偿,这没有法律依据和规定,完全是打感情牌。”田先生表示,在货物丢失之后的理赔和服务方面,德邦物流明显要高于其他物流公司,德邦物流公司都会给托运方的货物购买保险,如果托运方索赔的价值是损失的实际价值,德邦物流也会给出一个对客户而言相对公正的赔偿。

保价签名可申请鉴定

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封谟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都否认在托运单上面的保价声明价值上填写保价价值和签名,这个问题托运方可以申请法院去审查鉴定。如果是托运方签名,那么物流公司的赔偿也是有理有据的,如果是物流公司代签名,物流公司不仅要赔偿相关的货物损失,还要承担代签名所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保价声明究竟是谁签的?

价值20多万元货物,为何声明保价价值为2000元。赖鑫鑫透露,物流公司按声明保价价值的千分之六收保价费,托运人不愿意承担过多的保价费,就填写一个保价价值较低的数字,以便节省物流成本。

“托运单上面的声明保价价值及托运人签名是物流公司代签的。”郑先生表示,公司每个月走物流的单据多,工作人员都是把发货公司和收货人的信息用电脑在托运单上打出来即可,托运单上面的声明保价价值,以及托运人签名都是物流公司代签的,货物被盗物流公司该承担责任。

协会:

直接与保险公司签合同

中山市物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不论声明保价价值的是否足额,物流公司都应承担托运方的货物赔偿。”他建议,生产厂家应该直接向保险公司来购买足额的货物保值,这样可以避免物流公司因货物丢失,托运方和物流公司就赔偿的问题产生争议,另外,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保值保险,保险的费用更低,且理赔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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