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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赵宇见义勇为案吗!终于有结果了!

时间:2019-03-19 | 来源:互联网 | 阅读:111

话题: 赵宇见义勇为案

2018年12月26日晚,赵宇在出租屋内听到楼下有人呼救,前去了解情况。看到一女子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开。双方进行一番拉扯,赵宇踹到男子腹部。后经鉴定,该男子内脏伤残达到二级。2018年12月29日,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2019年1月10日,赵宇获取保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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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说,在看守所待了14天之后,他被取保候审,目前仍在取保候审状态:“这个男的和那个女的我都不认识,女的不喊救命的情况下,我也不会出手相救。那个男的他要是不动手打我,也不会去打他。我个人认为我是见义勇为,但是警方给我扔进看守所里面,我挺不能理解的。当然也不能只听我的一面之词,就是我也相信法律公平公正。”

专家:不法侵害成立,赵宇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见义勇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如果目前媒体公开报道中引用的信息,与事实相符的话,那么,初步判断,赵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个女孩已经叫救命了,还有一个女孩已经报警了,不管他们(男子与女子)因为什么缘故走到一起,说明这里发生的不法侵害是没有问题的。而赵宇冲下来之后,也是足以使他认为发生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他来阻止。应该说赵宇是为了阻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一个正当防卫行为,见义勇为行为。而且我们国家正当防卫既包括保护本人的利益,也包括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没问题的。”

那么,这一所谓的正当防卫,有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呢?阮齐林认为,从现有的信息来看,赵宇的行为很难说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因为本身对女子进行这种侵害就不对,女孩反抗了,就应该停止,加上旁边有人下来制止,他就不应该继续进行。因为阻拦难免就要发生冲突,冲突中踹他一脚。综合判断,这种情况之下赵宇踹他一脚,也不能说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大的女生半夜里惊喊救命,他下来施救,还是值得鼓励值得赞赏的。至于这中间有点小的差距或者有点不当的地方,也应该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纵横点评:见义勇为,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就正向角度而言,是指见到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就反向角度而言,是见到不正义的事情,敢于挺身而出、止恶扬善。对见义勇为的做法,古今中外,都在法条律令里面,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惩罚恶行、弘扬良善,这是一切法律的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实施,主体在执法的人。如果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使得义行善举不但没有得到鼓励,反而因此遭受不利的后果,那么,执法的人,是不是该想想,执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不可贸然地掐灭一颗向善的火种。让义举得到应有的奖赏,让恶行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是“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仁慈,而是“认清善恶再开枪”的审慎。

事件纷繁复杂,事后探究真相,难度可想而知,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如此。我们相信,当地民警在这一事件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也相信,人民警察乐见恶行受惩、义举得彰。实质的正义,需要以程序的正义来彰显,正义,也需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我们期待来自警方作出的有关此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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