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消息,陈先生在京东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本以为能够使用新手机,没想到却因手机质量问题,麻烦接踵而来。事后,陈先生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倍赔偿以及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日前,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审结了此案。
2015年6月27日,陈先生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部Apple iPhone5s(A1530)16GB银色移动联通4G手机。在线支付了3488元手机款后,于7月2日收到了新手机。但在次日的使用过程中,手机的耳机始终没有声音。起初,陈先生怀疑是耳机出了问题,但通过其它苹果手机的测试发现,实际上存在故障的是手机本身。
▲图片来自网络
2015年7月4日,陈先生通过京东商城的在线客服提交了退货申请。7月6日,京东客服来电指导陈先生尝试通过将手机恢复至出厂设置来消除故障,最终失败。7月7日,京东在线客服审核通过了陈先生的退货申请。7月8日,京东物流人员上门取件,但由于陈先生遗失了手机发票,最终导致退货失败。随后陈先生尝试联系苹果售后解决手机问题,但苹果方面表示此种情况,应当由京东商城解决。故陈先生于7月13日向京东售后提交了换货申请。7月23日,京东商城通过换货审核,并派物流人员上门取走手机。7月23日,京东商城告知陈先生,其申请的换货服务审核不通过,并将手机退还给了陈先生。京东商城方面告知陈先生,退回的原因是外观审核不通。陈先生无奈之下,只得与京东商城不断交涉相关事宜,但最终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
2015年8月3日,陈先生决定自行前往苹果授权服务商处修理手机故障。现场维修人员当场打开了手机并确认了手机耳机插孔故障,要求返厂维修,陈先生填写了服务报告书。手机经厂家返厂检查后,苹果售后向陈先生出具了一份不予保修的报告书,写明故障手机经过非Apple授权的改装或者拆卸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或在维修过程中变得无法使用,因此不在保修的范围内。陈先生随后向京东在线售后提交了投诉,要求京东世纪公司退货并进行三倍赔偿。但最终京东世纪公司并未能与陈先生达成一致。故陈先生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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