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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不付费使用音乐作品已成过去式

时间:2016-04-19 | 来源:互联网 | 阅读:132

话题: 版权 音乐产业 音乐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日指出,视频领域正版率已非常高,音乐领域问题较多,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过去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称“前不久‘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和委员都很关注网络版权问题。据我所知,国家版权局去年已经下架了一批网络音乐,今年对网络音乐和网络文学的侵权盗版行为,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计划?”

阎晓宏表示,“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著作权特别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问题,一方面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公众认识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在推动国家创新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著作权和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个人,公众对此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我认为这是好的现象。从网络领域的版权治理来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版权局自2005年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当时版权局是和公安部、信息和产业部(即现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家联合开展这项行动,现在是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版权局我们四家联合开展网络著作权的治理行动。

阎晓宏表示,从纵向看,成果还是很显著的。最初很多人觉得对网络侵权问题简直没办法治理,说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泛滥也不为过。而经过近十年的治理,应该说现在的情况大为改观。网络著作权领域主要覆盖了网络电影电视、音乐舞蹈、戏剧、书报刊以及软件等等。前几年反响最为突出的是视频领域,这一方面是因为视频企业有发展的需要,也有按法律办事的意识;另外一方面是因为版权局在执法方面加大了执法力度。这十年来我们查处了很多重大案件,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案件的查处很大地扭转了网络领域中侵权盗版现象严重的态势,视频领域现在正版率已经非常高了。

此外,阎晓宏指出,从其他领域来看,音乐是问题比较多的一个领域,因为音乐的权利非常分散,而且数量非常多,权利人的意见是非常大的,包括一些音乐网站也有切身感受。但是不付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过去了。去年版权局的整治非常有效,我们发出通知以后,大概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下架的音乐作品达220余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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