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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因去年拆股将向股东补偿5亿美元

时间:2015-04-03 | 来源:互联网 | 阅读:124

话题: 谷歌

谷歌在2014年进行股票分拆,从表面上对公司权利结构没有丝毫影响,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保留谷歌联合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通过多年的股权奖励和收购,他们的表决权已经被摊薄。如果不进行类似的做法,他们对谷歌的控制将逐步丧失。在一年前进行分拆之后,无表决权的“C类”股票让谷歌能够在不影响联合创始人对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发行更多的股票进行股权奖励和收购。

谷歌“A类”股票的股东曾对公司拆股的做法感到非常愤怒,认为谷歌此举的动机就如同是教科书般的假冒企业治理。谷歌则一直表示,“A类”和“C类”股票在股价上不会有太大差别,因为佩奇和布林通过“B类”股票控制着公司的大多数表决权。为了平息因拆股引发的集体诉讼,谷歌此前已经同意,如果“C类”股票的平均股价在分拆后的第一年中较“A类”股票低出1%以上,谷歌将向“C类”股票股东进行补偿。

投资公司BGC Financial Partners的分析师克林·吉利斯(Colin Gillis)对此表示,谷歌的理论被证明是错误的。在分拆后的第一年,谷歌“A类”和“C类”股票的股价差距一直在1%至2%,只不过谷歌当前正在与外部专家通过复杂的公式计算具体差额,该公司仍需要30天时间来宣布具体的补偿金额。吉利斯认为,“这表明市场确实对含有表决权的股票给予了一定的价值。”

谷歌在最近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中称,根据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数据进行测算,该公司将向“C类”股票持有人补偿约5.93亿美元。根据这一测算,“C类”股票股东每股将获得约1.74美元或等额股票的补偿。

谷歌将会在今年7月初向“C类”股票持有人进行补偿。考虑到该公司当前持有着超过640亿美元现金,这点补偿并算不了什么。但是如果“A类”股票和“C类”股票在分拆第一年平均股价差别达到5%以上时,谷歌就必须支付75亿美元的补偿,合每股约22美元。

特来华大学温伯格企业治理中心主管查尔斯·埃尔森(Charles Elson)表示,“C类”股票股东应当自问,受到的这点补偿是否能够让他们放弃表决权和对佩奇、布林的控制。他说,“收到谷歌现金的投资人,事实上是放弃了对公司有效管理的话语权。这就像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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