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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豆瓣遭起诉:侵犯李易峰名誉权

时间:2015-08-17 | 来源:法制晚报 | 阅读:191

话题: 天涯社区 豆瓣

因主演电视剧《古剑奇谭》中的百里屠苏和网络季播剧《盗墓笔记》中的“吴邪”而再度走红的李易峰,这两天跟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扯上了关系。《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因认为天涯网、豆瓣网等网络平台上长期存在大量对其进行诽谤的不实内容,并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李易峰于8月11日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

据李易峰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的刘玥介绍,从2014年开始,李易峰陆续发现在豆瓣网、天涯网等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对其进行诽谤的帖子,如说李易峰是同性恋(gay)、曾经整容等。

有些网站内容索性直接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辞,如“傻×、脸丑人贱、猥琐、下三滥”等。这些内容在网友、粉丝中流传,给李易峰及其家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今年7月初,李易峰委托律师向网站提出删除侵权内容要求。8月11日,李易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涯网、豆瓣网等网站告到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向原告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的真实姓名、对应注册昵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此外,李易峰还要求被告在豆瓣、天涯等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七日,并在侵权范围内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余万元。

6月17日,一位新浪微博名叫“圈内老鬼”的人在新浪微博上称邓超出轨,之后迅速成为热门话题。邓超为此将相关网站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微博。

明星与网络平台的纠纷并不少见,网站和发帖人为何屡屡成为被告?这应该是此类案件引发的思考。

法律解读 网站为何屡屡成为被告?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律师表示,作为平台服务商或空间服务提供商,对于海量内容,网站的确不可能做到逐条审核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站可以放任侵权的信息或内容随意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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