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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实行近两周,小米魅族哭晕在厕所?

时间:2015-09-16 | 来源:IT之家 | 阅读:126

话题: 新广告法

6、极限用语处罚二十万元起步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今后此类广告不得出现。

《新广告法》带来的那些痛与乐《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带来了诸多新变化。商家纷纷更换广告语,职业打假人则如问到了血腥味一般兴奋,围观群众则是板上小板凳一边看热闹。《新广告法》的实施,严肃之余,更带来了全民娱乐的效果。

推行两周,小米魅族最受伤?

此次《新广告法》推行以来,影响最大的可谓是手机圈。全球最快的智能手机、全球独家首发、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全球首款千元指纹手机等说法不绝如缕。罗永浩老师“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被方舟子举报违反广告法实际上早已是前车之鉴。

经过这一次教训后,手机厂商纷纷在《新广告法》实施前夕更换广告语。以魅族为例,魅族科技官博对自己官网产品介绍调侃了一番,例如MX4 Pro的“全球首款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按照新广告法要把“首款”一词换掉,变成为“没人做过的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笔者在查阅魅族官网时发现,Flyme宣传语依旧包含“极致”一词。

小米虽然吸取教训,将红米Note2原本的的广告语“千元旗舰,青春首选”被改为了“千元旗舰,青春优选”,但在《新广告法》推行第二天就迎来了麻烦。

9月2日,青葱手机董事长谭文胜向北京市工商局实名举报小米手机涉嫌虚假宣传。谭文胜表示,小米Note在宣传中使用“屏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词汇,他认为“以上种种最终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手机产品时非常容易被夸大、虚假的广告语误导”。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受理该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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