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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信下决心:停机3个月后仍未实名将永久停用

时间:2015-09-17 | 来源:羊城晚报 | 阅读:66

话题: 实名制

被称为“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的规定于9月1日正式实施,无论是工信部还是运营商都通过各种表态和政策表明执行新政的决心。

广东省法制办网站发出《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可以说是严上加严。

《决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无线上网卡的装机、移机、开户、过户以及补换卡、修改密码、订购或者更改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手续,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个人电信业务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委托人同时出示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若发现在网电信用户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信息登记的,应当及时停止其电信服务并报警处理。

同时,对于需要补录实名信息的老用户来讲,《决定》还提出了“百日未补办将暂停服务”的政策。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电话、短信息、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通知已经在网但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并应当为电信用户补登记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对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未补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催告其10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暂停提供电信服务。据此,即大约在《决定》施行百日后,未补办实名制的用户或将被停机。《决定》还称,自暂停提供电信服务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补办的,终止提供电信服务。

《决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本决定暂停电信服务期间,不得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终止电信服务的,应当简便快捷退还用户预存的剩余费用。

按计划,《决定》将公示至9月30日,公示结束后将上报广东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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