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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现仍是问题:在线音乐公司“造星”求变

时间:2015-09-18 | 来源:互联网思维 | 阅读:64

话题: 互联网思维


在尚未形成稳定格局的音乐市场,拼版权显然已不是互联网音乐公司的惟一竞争手段。与其他内容为主的行业一样,目前,互联网音乐公司也大规模开启了边解决盈利模式问题,边不断增加平台服务业务的尝试。


回归源头


不久前,阿里音乐董事长高晓松表示,在国内,音乐从未成为“主菜”,在组建音乐公司前阿里音乐时,自身与其他竞争对手都只是音乐播放器公司,将这些产值相加也不过是本年度音乐产值的0.7%。而现在,很明显的变化是,播放器反而慢慢变成互联网企业做音乐的媒介。


日前,网易云音乐发起了“理想音乐人扶持计划”,通过音乐人(及作品)征集、选手故事(及作品)展播、线上票选等方式,评选音乐人。其中,前三名音乐人将获得导师指导、资金帮助、长线推广以及线下演出的激励回馈。


另一方面,酷狗音乐也于日前启动了“星梦工程”,以O2O的方式培养明星团体。而在今年5月,阿里便宣布成立了“阿里音乐人寻光计划”,同样旨在扶持原创音乐。而以小众为主的豆瓣则早早成立了自己的大福唱片公司,助平台原创音乐人寻找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做法均瞄准了一个方向,那就是回归到音乐内容产生的源头——音乐人本身的发掘和扶持。


变现窘迫


音乐播放器最初只是播放音乐的工具,然而,随着用户需求增多、竞争加剧以及版权监管加强,音乐播放器早已更改了自身的定位,成为互联网音乐公司的音乐平台。


今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过渡期为3个月,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音乐市场的规范化进程虽然有些慢,但氛围正在一点一点地形成。


版权的强化,更强调了购买版权的重要性,而这部分成本在用户养成自愿付费习惯之前,也需要更好的商业模式去负担。另外,得到长久发展必然需要找到变现方式,这也表明,只做音乐播放器仍然停留在用户最简单的需求上,短时间内并不能拓宽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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