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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订机票却定来诈骗短信,损失8662元起诉南航

时间:2015-10-14 | 来源:新华日报 | 阅读:179

话题: 电信诈骗 信息安全

南京市民马女士上网预订机票后,却收到“机票航班取消”的诈骗短信,损失8662元。马女士认为是南方航空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导致自己被骗,遂向法院起诉索赔被骗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审。今年8月,马女士在网上为丈夫王先生购买了1张重庆飞拉萨的机票。可就在即将乘机的前一天,马女士收到一条短信,短信中列明了丈夫的姓名、航班号等,告知“该航班由于飞机机械出现故障已被取消”,落款为南方航空。

马女士称,由于信息极其准确,且她认为订票没有通过第三方,是直接在南航官网上订购,这个信息应该只有南航和自己掌握,不会有其他人知晓,因此对这条短信深信不疑。由于丈夫乘飞机是为了参加非常重要的会议,马女士急忙根据短信所留“400”开头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告知没办法改签当天机票,只能退款并重新购买当天机票,之后马女士按照提示汇款8662元“重新购买机票”。为了确认订票结果,马女士随后又拨打了南航热线询问订票情况,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马女士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相关规定,被告南航存在过错并且造成了原告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南航的代理人答辩称,原告的损失是由第三方即诈骗分子造成,应交由公安机关侦查,南航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实上,南航已按照运输合同约定,将乘客安全运送到拉萨。被告代理人还提交了南航后台销售记录,记录显示,马女士并非从官网上订票,而是在去哪儿网上订票。代理人表示,乘客在订票的整个环节中都有可能泄漏相关信息,而原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南航泄露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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