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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微信公众号回应冒名王健林:错误因为偶像崇拜

时间:2015-11-16 | 来源:IT之家 | 阅读:146

话题: 微信公众号 万达

就这样,我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主要从网络上收集热门的企业家发表的话题,一是为自己学习成长,二是为了吸引粉丝,结交朋友!

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见过,好像标题是《郎咸平: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我当时读到的时候就很兴奋,因为王总是我的偶像,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毫无犹豫和顾忌的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这么严重。

今天造成这么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出于我对王总的崇拜,也为了支持我的偶像王总,在没有验证真实性的情况下我就果断的转发了…没有想到这给我的偶像带来了麻烦,并且把我诉诸公堂!

真对不起王总,这次的事件是我欠考虑,可能是因为我对偶像“王健林”的肓目崇拜所以才犯了如此大的过错,我在复制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留意到侵权这个问题,就因为这个,我将面临1000万的索赔,一时间臭名远扬。

我的人生又是一片黑暗,我感觉好害怕,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么大的事,手心里都是汗。真怕这辈子就这么毁了,我还没结婚,没有女朋友,这辈子会不会就这样完了?如果我有钱,我一定赔。

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啊,有人建议我找律师咨询,但我也请不起律师,我该怎么办,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是指责,我甚至不敢出门,如果一辈子不够还,我愿意十辈子慢慢还。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随便转发文章,影响了偶像的声誉。

不管未来结局如何,在此,我都要亲口对我的偶像王健林说三个字:对不起。

我知道因为我的过失,给您的声誉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这实在是无心的过失,还期望得到你的原谅。只希望通过此文,尽量为您挽回声誉。也希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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