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商家理应正常发货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认为,京东对砍单的解释不能成立。“首先,京东应该对是不是消费行为进行评判,仅凭借自身设定的标准显然不合适。其次,退一步讲,即便商品不是自用,依据合同法也应该正常发货。”李晓震解释称,如果商家没有在销售页面加以明确,例如每个账户或每个IP地址只能购买一件,那下单即代表合同生效,无论何种原因,商家理应依约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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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低砍单事件频发
最近一段时间,砍单事件屡屡发生。消费者孙先生双十一期间在国美在线参加活动,在抢购页面中,孙先生以98元抢购到了一款华为麦芒4手机,又以100元抢购到了两部华为P8手机,在成功交款生成订单后,次日却遭国美在线单方面取消订单。
国美在线方面证实取消孙先生订单一事,并表示因促销手机数量有限,系统未能及时停止促销,导致超卖,系统监控到后自动取消了订单。目前因无货可发,公司不能再为孙先生发货,但考虑到消费者的感受,愿意为其退款后赔偿总计300元代金券。
对此,李晓震律师表示,究其原因主要是违法成本过低。不少消费者被砍单后,嫌与商家理论麻烦,只好作罢。“即便有个别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但与商家获得的利润比,也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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