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思维
用户不等于顾客
人类的需求有很多,但有一些需求,上帝也满足不了。
近年来,互联网思维的盛行也催生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客户、消费者或者上帝这类的称呼全被“用户”这个词汇取代了,给人的感觉是你用了“用户”这个称呼,你就属于新商业模式的范畴了。进而,以用户需求为核心也就成了所有新商业模式设计的新诉求了。
多年创业屡败,我悟出的第一个道理就是:任何生意都要照顾到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包括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的利益,也包括使用者(顾客)和提供者(商家)的利益。简单来说就是既让消费者赚到便宜,也要让商家赚到利润。所谓“一切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诉求,错就错在一味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而忽略了生意应该赚钱的本质。放在O2O领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仔细划分一下,当下O2O商业模式的设计无非遵循三个思维逻辑:
原本线下完成的,转移到线上解决。如支付、点单等;
原本到店的,现在改为到家。如洗车、足疗等;
原本固定的手艺人,变成了灵动的服务者。如美甲、厨师等。
诸如洗车、足疗、美甲、厨师等上门服务固然是消费者的需求,但这些需求的满足意
味着极高的成本(一般还会低价)。拿足疗O2O举例,一个技师在店一个晚上可以做5-6个单,而上门的话最多做2-3个单。
上门对消费者而言看上去是方便了,但对于技师、商家和平台呢?对于这种飘忽不定的需求,他们如何变现呢?按照互联网思维,既往的成功案例有边际成本递减趋零的大流量变现方式,比如QQ平摊到每个用户头上的成本几乎为零,所以QQ基本免费。
但对于O2O,这个模式根本行不通:你多服务一个足疗用户就得多技师,而技师的工作时间又很有限,低价或者补贴只能是一时的营销手段,根本不可持续,最后就得变成成本驱动——多服务一个用户,就得同等增加一块运营成本,用户不愿意支付,盈利根本无从谈起。所以,满足需求的另一方面,必须要考虑满足的成本和变现的需求。不然,这就不是一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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