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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辩护方:若认罪就是10年,毫无轻判余地

时间:2016-01-11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阅读:127

话题: 快播

记者:但确实有大量的淫秽视频通过快播播出。

赵志军:王欣一开始做快播没想到会有那么多淫秽网站去使用,是快播做大之后,这些淫秽视频的网站都使用快播,因为快播的用户量大,也能增加网站的访问量。就好像淘宝,淘宝一开始也没什么人去开店,做大了之后,大家自然会挤到淘宝开店。

记者:辩护的角度“技术无罪”是谁提出来的?

赵志军:是王欣提出来的,我们作为律师只是从法律上加以论证。

记者:他是否担心过不认罪会加重最后的判决?

赵志军:没有提过。他只要认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刑期就是十年。所以,没有可以认罪轻判的空间。

记者:王欣在看守所里的状态是不是像庭审时那么健谈?

赵志军:不是,开头有一段时间很低落,有抑郁症的症状,现在想开了很多。

希望立法不要太滞后

记者:当时市场上有没有和快播类似的产品,却没有出事的?

赵志军:开庭时公诉人举了两个例子,提到了他们的转型。可能他们以前也和快播一样做p2p的技术,但这无法证明他们的转型一定和政府的加强监管有关。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这块市场占有率不高,或者是他们除了这块业务之外还有其他业务,比如搜索,做网站内容。但是快播没有,p2p技术是它唯一的技术,如果不用,这个公司就要关门。

南都:你觉得这个案子的意义在哪?

赵志军:这是国内第一个因为技术进行的审判,作为一个工具提供者,是否应当为自己的工具所产生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违反禁止传播信息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呢?其实有争议。这个案子涉及太多的技术问题,如果能让法律界和科技界讨论这个问题,我觉得价值更大。这也提醒立法者,当一个新技术的运用发现问题后,要能够及时地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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