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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引“狼”入室,将堕落成专利流氓?

时间:2016-05-28 | 来源:中国经营报 | 阅读:111

话题: 梅耶尔 雅虎

“这从雅虎售出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就可以看出一二,权利要求数量往往代表着专利的质量。一般来说,中国专利的平均权利要求数量为6~8项,国外进入中国的专利申请平均为16~18项,美国专利的平均权利要求数量也就20项左右。但雅虎2010~2016年出售的专利中,大多数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在20~40之间,有的甚至高达近50的水平。”李超凡告诉记者。

由此,借助互联网领域的大量基础专利来博取最后的生机,成为了雅虎最有可能的发展方向。

需要强调的是,“专利流氓”并不是贬义词,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靠专利诉讼牟利的企业。在美国,有高达90%的专利官司都是由专利流氓集团发起的。

不过,近年来专利流氓越来越受到来看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抵制,早在2013年,美国的立法者们就提出了打击“专利流氓”过分行径的提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更是在3年前就迈出重要一步,要求这些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在美国拥有足够的“实体业务”,才能在美国起诉索赔。

“ITC甚至成立了专门的小组来决定哪些公司有资格使用美国法庭, 在这种态势之下,雅虎不太可能选择这样一个定位。”李超凡告诉记者。

同样的,行业分析者也认为:“雅虎最大的可能是成为一家投资公司。雅虎在公司定位上的失误,并不能抹煞其在技术创新趋势上的把握能力。而且,从2010年以后,雅虎已经进行了很多拥有核心技术的小公司上的收购和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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