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公平的执着还是对男女二分法的迷恋
事实上,奥运会是一种精英体育,挑战的是人类身体的极限,而非社会保障系统所关心的公平。参与、超越都是重要的概念,而公平,相对而言,是较为次要的考虑。可以说,所有的奥运会参赛选手,都是具有某种“天赋”的,换言之,他们都是正态分布中那些长尾,是少数,是非“正常”,而正是这种“非正常”,使得他们能够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景观”。甚至,选手所属的国家支持,选手本人的家庭财富,都和她们的比赛成绩息息相关。
高于常人的睾酮水平,就像异于常人的爆发力,或者身高,灵敏度,都有可能是她们能脱颖而出的原因。当其他“不公平”的指标都被有意无意的忽略,只有“性别”成为严防死守的唯一堡垒,或许我们该反思的,是我们对性别问题的偏执,是对男女二分法的迷恋,而不是其他。
诚然,目前而言,在固化的男女二分法的框架下,“男性”的确要比“女性”在肌肉爆发力上有所优势:这在生物学上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两性异形”,即男性和女性有着生理上的统计性差别。然而,两性异形不是绝对,而是演化的结果,人类的两性异形在灵长类中相对较不明显,据说和人类男性抚育亲代的投入程度有关:如果我们强迫睾酮水平高的女性选手服药降到较低水平,那我们不过是人为地强化了两性异形,强化了男女比赛成绩的鸿沟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睾酮水平高的女选手,或者作为“男性”去参加男子比赛,或者要以非自然的手术或者药物治疗将自己改造成符合社会成见的“女性”,永远也不可能以她们自然获得的天赋才能为女性这个群体争得荣光,女性和男性的“两性异形”,也会变得越来越明显。
按照著名性别理论家朱迪·巴特勒的观点,性别规范,主体(身体)和述行性,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引用,更新和进化的关系,在奥林匹克这样的精英体育中,就更为明显:选手被自然赋予的身体,必须根据比赛设定的二元性别规范改造自己,来“召唤”出体内的那个预设的“正常的我”,表达出符合期望的染色体/性征/内分泌水平,从而得到相应的比赛资格,而这种“引用”和“进化”,也反过来哺育和强化了二元的性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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