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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极端恶性竞争:联通带人破坏电信光缆

时间:2015-12-11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阅读:196

话题: 中国联通

伍钢告诉记者:“2014年,电信去小区楼顶检修线路。还没出小区就被社会人士堵住了,以‘破坏了6000平米防水’为由要求电信支付维修费,不给就破坏天线。”最后电信只能支付了7000元“维修费”。2015年初,这批人以同样的名义向三大运营商分别收取了6万元“维修费”。

“还有人故意破坏运营商线路,等运营商维修时过来收费。”伍钢补充,“这些人偶尔还与某运营商合作,先砍光缆,再收保护费。”除此之外,断电、锁机房、拆基站等等手段不一而足。

一位山东电信人士透露,“公路、大桥、地铁等公共设施,均向运营商收取巨额入场费,以地铁为例,运营商入场费动辄3000万以上。”

“这些建设,其实都应该在规划时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就像规划水、电一样。即使收费,也不能高到这么离谱。”该山东电信人士称。

监管失位

电信行业的各种入场费,往往也诞生于监管缺失。上海、山东、四川、北京等地的电信运营商人士告诉记者:“最初,为了排挤对手,运营商习惯与物业签订‘垄断排他协议’,给物业一定费用。虽然禁止其他运营商接入属于违法,但管局很少管这种事。几年下来,入场费盛行,现在想管也不好管了。”

2013年5月,住建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小区光纤设施所有权归属住户,并且按照多家运营商公平接入验收。但江苏邮电设计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的落地完全依赖于各地通管局的监管执行力度,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可以落地。”

2015年10月14日,东营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了第一部政府规章《东营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方案,并提出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信息服务业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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