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直觉上来说,做一两个产品的小公司,肯定让人觉得不值百亿市值,除非它能够像近四五年一些成功实现“实业与资本双轮驱动”的增长型白马如歌尔声学、欧菲光那样异军突起,成为工业系统中的“新兴大节点”,但这样的公司是很少的。
美国的互联网公司与上述结构有着本质不同,它们个个都说要形成全国网络,个个都看起来像“生态系统”,只不过有的是很广泛的生态系统,有的是很专业(垂直领域)的生态系统。
如果说中国模式是产业链“群体崛起”,美国互联网公司推崇的是“明星企业”——单个企业靠网络拓展一举成名。这种“明星企业”的感觉会让人们不去留意它们真实的盈利能力。
但是,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成为明星的,大量细分领域里有不止一家美国互联网公司,但很可能几家都要上市,这样就形成了矛盾,A公司的成功意味着B公司不成功,但A、B公司都上市了,而且都估值几十亿上百亿美元,这显然是泡沫。
即使两个互联网公司业务不冲突,但它们的业务在占用人的时间上也有冲突,人们就那么多时间,很难分出来参与这么多互联网公司制造的活动以支撑那么大的市值。
总而言之,正是因为美国资本市场有这种“资本市场定价霸权”,所以企业有无盈利无所谓,企业上市后长期不盈利也无所谓——只要能拢住资本市场的信心。
而高度集中于互联网的美式风投也不是靠投资对象的经营利润赚钱而是靠“创造市值”并转手来赚钱。
从上一轮互联网泡沫后的运行看,这种“资本市场定价特权”很少有人质疑,同时美国每个大网络细分领域又总有谷歌这样的公司留下来独霸某个领域并能取得利润,或有Facebook、LinkedIn这样的公司虽然没有利润但名声在外,所以它们市值保持了稳步增值(2012年以后加快增值),足以填补股价跌落或泡沫破灭的公司带来的市值损失,长期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也因此充分受益。
而原始创业者仍然持有大笔股权(美国互联网公司尤其是近期移动互联网公司的股权社会化程度不及传统公司),靠公司的大市值成了巨富并进一步抽出一部分钱用于新的公司的风险投资,整个系统目前看起来还相当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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